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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2023届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的通知

[稿件来源]:人事处 [作者]:研究生部 [发布时间]:2023-04-03


院属相关单位、2023届硕士研究生:

  为加强研究生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,杜绝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,保证毕业论文质量,根据相关规定,我院将对2023届毕业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检测对象

  2023届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。

  二、检测部门

  研究生部。

  三、时间安排

  1、4月15日前,完成第一次检测工作。请各培养单位将《长江科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行为检测审核表》电子版(导师使用电子签章)及毕业论文电子版交研究生部403办公室。

  2、4月25日前,完成第二次检测工作。请各培养单位将《长江科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行为检测审核表》电子版(导师使用电子签章)及毕业论文电子版交研究生部403办公室。

  四、注意事项

  1、论文文件名

个人文件名为“学号-姓名-论文题目”,其中“-”为短杠(请在英文状态下输入),不得使用下划线。例如:“20144011006-张三-粗粒土强度变形特性试验研究.PDF"。

  2、学位论文格式

  检测的学位论文格式在院网-研究生教育-资料下载:“长江科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”,以PDF格式提交。

  五、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

  1、“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”≦20%者,可参加毕业答辩。

  2、“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”>20%者,其学位论文需修改后进行第二次检测。

  3、第二次检测后学位论文“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”仍 ≥20%者,培养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该申请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。

  4、如果论文答辩申请人或导师对检测结果存有疑义,由培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,研究生部组织3~5名专家进行人工鉴定,由专家组给出最终鉴定及处理意见,报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。

  六、其它

  1、未经检测的论文,不能参加毕业答辩。

  2、签字盖章后的《长江科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行为检测审核表》在毕业前连同其它学位申请与评定材料一起交研究生部归档。

  3、联系方式

  联 系 人:毛 岚

  联系电话:20003

  特此通知。

  

附件 长江科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行为检测审核表.doc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研究生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3年4月3日


责任编辑:李竹